10 Years Visa (十年签)

十年多次往返签证

  •   十年多次往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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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1日起,以色列驻上海总领事馆将为以商务或个人旅游为目的的中国公民发放十年多次往返签证,签证类型为B2。不适用于工作、学习以及团体旅游为目的的签证申请。

    以中十年签证有效期从签证颁发之日起至护照过期前六个月为止,最长为十年。如20161111日出签,护照有效期至20251111日,则签证有效期至2025511日。更换新护照时,旧护照上的十年签证也一并失效,需重新申请。
     申请十年签证者需要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十年签一栏。
     持有效以色列多次入境访问签证者每年可在以色列累计停留不超过180天,单次停留不超过90天。如需延长签证,需向以色列内务部提交申请办理。请注意:
    1.     多次入境签证,每次入境时间不得超过90天。
    2.        自第一次入境以色列起,每次入境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一年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3.        关于多次入境签证的颁发,只有领事有绝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