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短期访问签证申请须知(B/2)
适用于因商务活动(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谈、培训、履行合同等)或短期访问目的(如学术交流等)申请去以色列签证者。
一、签证材料:
1.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出具的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内容应包括:
①.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受邀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④.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2.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①.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3.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是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非企业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以色列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请看左侧信息栏)。
5. 签证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6.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7.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一张。
8.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二、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145.00)。请先通过中信银行授权网点ISRvisaPayF.html缴款,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中信银行缴款凭证。中信银行授权网点如后所附。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后,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签证申请人签证是否获签或另需补充其他材料的答复。签证申请人可在递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申请处理情况。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领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和其它证件原件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
六、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馆签证处联系电话:020-85130500;传真:020-85130555。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http://guangzhou.mfa.gov.il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所有。
个人旅游签证申请须知(B/2)
适用于个人申请前往以色列旅游者。
一、签证材料:
1. 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需要出具担保函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工作单位无营业执照,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英文行程单,酒店预订单,以及确认的往返以色列的飞机票。如因自身旅游行程安排而需要申请两次入境的申请人,请在申请表“拟停留期限”填妥期限后在旁备注,并在申请材料中另附英文信提出申请两次入境以及理由。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以色列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请看左侧信息栏)。
4. 签证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5.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6.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备注:18岁以下申请人的签证材料有特殊要求,并且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亲临领馆签署特定文件,请先致电或者邮件咨询领馆。
二、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145.00)。请先通过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款,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中信银行缴款凭证。中信银行授权网点如后所附。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
或工作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后,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签证申请人签证是否获签或另需补充其他材料的答复。签证申请人可在递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申请处理情况。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领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和其它证件原件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 (手续同上) 。
六、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馆签证处联系电话:020-85130500;传真:020-85130555。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
http://guangzhou.mfa.gov.il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所有。
探亲签证申请须知
适用于欲赴以色列国探亲访友者。
一、签证材料:
1. 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需要出具担保函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工作单位无营业执照,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以色列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请看左侧信息栏)。
3. 签证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4.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5. 以色列亲友的邀请信原件,以及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备注:18岁以下申请人的签证材料有特殊要求,并且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亲临领馆签署特定文件,请先致电或者邮件咨询领馆。
二、签证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145.00)。如以色列亲友已替申请人办理以色列内务部返签手续,则签证申请人在办理签证时一般无需再交纳任何签证申请费用。请有返签手续的申请人与签证
处电话确认。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签证。签证申请人可通过电话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办理情况。 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在需要时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和其它证件原件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签证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 (手续同上) 。
六、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馆签证处联系电话:020-85130500;传真:020-85130555。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9楼,邮政编码:510623。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
http://guangzhou.mfa.gov.il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所有。
适用于欲赴以色列国留学者,可申请最长一年的留学签证(留学三个月以上请申请留学签证,三个月以下请申请旅游签证)
一、签证材料:
1. 以色列合法教育机构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确认申请人参加交换生项目的证明。
2.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学校或公司抬头、盖章、领导亲笔签字俱全)。
3. 申请人有足够资金在以色列学习和生活的证明材料。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以色列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请看左侧信息栏)。
5. 签证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6.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7. 委托他人递交资料,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二、签证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元整(¥285.00)。请先通过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款,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中信银行缴款凭证。中信银行授权网点如后所附。如校方已替申请人办理以色列内务部返签手续,则签证申请人在办理签证时一般无需再交纳任何签证申请费用。请有返签手续的申请人与签证
处电话确认。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签证。签证申请人可通过电话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办理情况。 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在需要时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和其它证件原件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签证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 (手续同上) 。
六、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事馆签证处联系电话:020-85130500;传真:020-85130555。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
http://guangzhou.mfa.gov.il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所有。
工作签证申请须知
适用于欲赴以色列国工作者。
一、签证材料:
1. 以色列内务部签证许可(即通过以色列内务部返签):该文件需由已雇用签证申请人的以色列雇主或公司替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境内向以色列内务部申请。以色列雇主可向以色列内务部设在以色列境内各地的办事机构查询签证许可办理事宜。以色列内务部在批准该申请后,签证申请人可获得一份希伯来语批准文件。签证申请人需凭该批文通过电话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经领馆确认此文件后需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
2. 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
3.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原件一份 ,该公证书签发日期离签证申请日期需在6个月内。
4.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肝炎、结核病、爱滋病及血常规)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甲肝苗),这些证件的签发日期离签证申请日期需在3个月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用中英文完整填写的关于签证申请人以前是否在以色列工作过及是否有近亲属在以色列工作的声明书一份。
7. 申请表必须用英文或希伯莱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以色列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请看左侧信息栏)。
8. 签证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9.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二、签证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元整(¥285.00)。如签证申请费已在以色列雇主在办理以色列内务部返签手续时交纳过,则签证申请人在办理签证时无需再交纳任何签证申请费用。请在与签证处电话确认批准文件之时一并确认是否需要交纳签证申请费用。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大约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签证。签证申请人可通过电话与领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办理情况。 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
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在需要时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健康证、接种证书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签证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
证申请 (手续同上) 。
六、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领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使馆签证处联系电话:020-85130500;传真:020-85130555。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
http://guangzhou.mfa.gov.il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所有。
中信银行网点 (广州总领事馆辖区) 代收以色列签证申请费及领事事务手续费业务
广东:
深圳分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首层,电话:0755-25988755
广州分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电话:020-38912384
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398号星汇园首层,电话:020-38620885
广州花园支行,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首层,电话:020-85503010
广州市桥支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东路25号,电话:020-020-34518888
佛山支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7号财富大厦A座首层,电话:0757-83989999
珠海分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号首层,电话:0756-3292935
东莞分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大厦首层,电话:0769-22667895
福建:
福州分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首层,电话:0591-87613100
厦门分行,地址:厦门市湖滨西路81号中信银行大厦,电话:0592-2995677
漳州分行,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1号怡群大厦,电话:0596-2995231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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